山东 济南 历城
二类汽车维修(小型车辆维修)(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;批发、零售:汽车装具及配件、轮胎;二手车(不含报废车)的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信息来源:工商公开数据,仅供参考;交易前请核实企业资质。